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

一、「院為核心」的理念

「院為核心」的理念其實是「大學是平的」的一個縮影,也就是「院的內外也都沒有藩籬」。院內的資源包括空間、師資、設備、課程都能在院的整合後,能更有效充分的移動及運用;然而這只是「對內沒有藩籬」。院整合成一個有能量的有機體之後,就易於以同等的位階與規模和其它學院合作,以至於就能協助學校做為一個融合的整體,發展出和產業、社區、從地方以臻國際上的合作;也就是「外部也沒有藩籬」。所以,「院為核心」,實是本校深耕一期「大學是平的」主張的一部份。融入在深耕一期教學創新的面向中,它包含了以下七個特徵。第一、院整合開課:以院核心、基礎、必修、群修、模組、或學程的方式,整合系所開課,建造更友善於跨域學習的知識殿堂。第二、在「院整合開課」的條件下,實現不分系或「大一大二不分系,大三、大四分流」和碩博班統整(全院一個博士班,一個碩士班)。第三、在學、碩、博班不分系所的狀態下,全院對外聯合招生。第四、在「院整合開課」及「不分系」的前提下,師資招聘以具備跨領域條件、能滿足多個學科交叉的人才為優先;對外聯合招募,對內充分利用有限員額。第五、院內學術生態走向變形蟲式的、有彈性的知識群組、梯隊或實驗室,老師與學生透過研究、課程、專案、產學、社會實踐可同屬多個群組、梯隊或實驗室;系所做為知識界限的功能更形薄弱。第六、公共空間、設備、儀器的使用充分流通共享,避免重覆設置的浪費。行政人力團隊亦以全院整合性的規劃來組建。第七、院的組織功能完整實體化;相對的,系組織功能單純虛級化。院的各委員會負責全院實際的協調運作;如「院課程委員會」為全院「院整合開課」的主責單位;院招聘委員會(或院教評會)為全院師資招募的主責單位;院國際委員會、院空間規劃委員會、院產學合作暨社會實踐委員會等亦然。同樣性質的委員會在系級或可精簡或可省略。以上林林總總,雖不能說是「院為核心」的全貌,但是卻能大致代表本校在「院為核心」實踐的樣貌,而也都能吻合部頒格式中建議的三個主要內涵:組織調整規劃、課程規劃、及師資延聘。以下我們將先簡述本校參加教育部「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的歷程(二、「院為核心」在政大),再進一步總結我們在以上所列七項特徵上的進度(三、本校四院在「以院為核心」的執行情形概述),從而續談接下來的發展。

 

二、 「院為核心」在政大

本校從104年教育部「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試辦計畫」,到109年該試辦計畫併入高教深耕計畫的這段期間,前後共有教育學院、傳播學院、法學院及國際事務學院加入該計畫。雖然教育學院加入的時間最早,但是參加時間最長的卻是傳播學院;而目前看起來在「院為核心」的理念上做的最成熟的,走的最遠的,也是傳播學院。其它各院雖然沒有加入「院為核心」的隊伍,但是在「大學是平的」的理念下,對以上的七個特徵,也多少都能表現一些;特別是「院整合開課」、「學術生態多樣靈活」、「資源共享」、及「院級組織實體化」都已是全校各院在深耕計畫下的趨勢。所以這些院即使沒有參與「院為核心」的計畫,也多少有「院核心化」的趨勢;而這些院共同比較缺乏的,是剩下的三個特徵,即「不分系、一碩一博」、「聯合招生」、「聯合招募」,尤其是最前者。而「不分系、一碩一博」就正好成為對其它四個參與計畫學院的首要檢視指標。

 

三、本校四院在「以院為核心」的執行情形概述

第一、目前本校能滿足「不分系、一碩一博」的只有傳播學院及法學院。國際事務學院、教育學院雖然只有一系(各自為外交系與教育系),但是碩博並未完全整合,研究所仍分別招生,所以「聯合招生」自然也就沒能全然滿足。第二、除了前兩項特徵外,其餘各特徵,各院都有一定程度的符合,像是師資招聘及員額使用都是在院層級的委員會統籌協調,逐漸符合「院為核心」的宗旨。第三、在「學術生態多樣靈活」方面,法學院已於111年訂定「法學院研究中心設置辦法」,將學術生態從「系」(法學院的學科中心)轉移至具有跨領域、科技整合性質的「研究中心」;新辦法自實施起已有如「生醫倫理與醫事法律」、「科技變革與金融創新」、「高齡社會法制」、「數位經濟與競爭政策」等跨「系」院等跨領域中心成立,院裏教研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學術興趣加入一個或多個以上的研究中心,傳統的民、刑、公法的知識分類,已逐漸模糊在這整合的趨勢中。第四、在「院整合開課」上,傳播學院早自109學年即頒布「學士班大一大二不分系課程地圖」,於109111年計畫期間,推動大量法規與配套建置工作,如新增「學士班高年級與碩士班合開課程原則」、「傳播碩士學位學程課程改造方案」、修訂「院課程委員會組織簡則」、「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甄選規則」、「課程總量管制原則」等,對於全院師資在學碩博之間的教學任務分配,以及碩士班課程從早先學程制過渡到到新的模組制,以讓學碩博之間有更多共同修課的空間,展現了院整合的積極作為。第五、同樣在「院整合開課」上,國際事務學院透過院課程委員會的運作,完成院內博碩士班的必修課程整合;同樣的在該委員會的運作下,將院內課程依知識體系之架構,以「國際關係」與「比較政治」為主軸再做盤整,並以新添補之「澳紐與大洋洲」課程將全球完整地區分為十塊,構成區域研究的群修類別。

 

四、二期「以院為核心」

二期會參加「院為核心」計畫的院,除了本校目前在此條路線上走得最遠的傳播學院、一期就已經加入的國際事務學院及法學院外,甫於深耕一期時才成立的創新國際學院將會是新成員。前面我們曾提到「院為核心」其「內、外都沒有藩籬」的意涵。在深耕一期回顧時,我們比較多呈現的是「內部沒有藩籬」(前述「一、『院為核心』的理念的七個特徵);然而深耕二期各院除了仍然在既有的七個特徵(涵蓋了組織調整規劃、課程規劃、師資延聘)努力外,更明顯的企圖是表現在「對外沒有藩離」的意義上。以下我們分這「内」、「外」兩部份說明。

1.「以院為核心」之七個特徵(涵蓋組織調整規劃、課程規劃、師資延聘)

基本上,各院在深耕二期都會延續深耕一期的路徑繼續深化「院整合開課」、「學術生態多元靈活」、「資源共享」、「院級組織實體化」。傳播學院、法學院及創新國際學院也都滿足「不分系、一碩一博」(創新國際學院目前沒有博士班,請續見2.「以院為核心」之拓外特徵);各院也都某種程度滿足「聯合招募」,而傳播學院的聯合招聘機制最成熟嚴謹。這四院中唯一尚難達成「一碩一博」的是國際事務學院。由於各所之間的差距仍大,「共同考科」尚需琢磨,該院在二期與博碩班的「聯合招生」仍有一段距離。另外,該院目前整合開課上,尚有跨系所需要協調的空間,尤其是該院目前各專業對語言的需求並不一致。英語授課亦尚未能成共識。

2.「以院為核心」之拓外特徵

第一、首次將加入「院為核心」計畫的創新國際學院成立於107年,是深耕一期規劃下的學院建置。該院是屬「院設班別」,從一開始設立就是「大一、大二不分系」,大三、大四學生再分流至「全球化與民主治理」、「亞洲社會與永續發展」、「全球科技與創新管理」三大跨領域主軸。該院在很自然的「院為核心」的基礎上,將全院課程設計成讓學生具備以創新思維面對當代國際議題之能力。在院的實體運轉下,許多課程均能以跨國、跨校的方式進行(如該院之全球衛生治理),並延伸至社會實踐及產學合作。創新國際學院所展現的正是深耕二期這個階段對「院為核心」一種新的願景與想像。第二、傳播學院則除了持續在改革課程體制外,也透過此改革將學院與媒體及傳播產業的快速變動能緊密相連。諸如互動媒體、元宇宙等都是傳院下一波要開設的具產學連結的模組課程,或與產業合作成立的XR實驗中心等。另外開設雙語課程,以院整合的力量來積極招收境外生也是該院二期努力的重點。第三、國際事務學院也將在院整合開課的基礎上,繼續強化其在109年第二學期設立的跨國、跨校、跨院的「歐洲聯盟研究學分學程」,同時整合校內與國內歐盟研究能量成立「歐洲聯盟研究中心」,做為臺歐之間學術與教育合作橋。第四、法學院在第一期時將院內的學術生態逐漸調整從古典學科中心走向更靈活多元的研究中心。每一中心的議題都有跨院、跨域及國際的性質,其中諸如「高齡社會法制」、「風險全球化下的法治策略」在「政大顯學」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 相關參考資料
  1. 一期「以院為核心」之執行情形
  2. 二期「以院為核心」規劃-法學院
  3. 二期「以院為核心」規劃-國際事務學院
  4. 二期「以院為核心」規劃-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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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夾名稱
    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
    發表人
    系統管理者
    單位
    高教深耕辦公室
    建立
    2023-01-17 16:24:25
    最近修訂
    2023-01-17 16: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