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
於本計畫規劃「以學院為核心」且經本部於109年10月21日臺教高(四)字第1090151273A號函核定者,應另以下格式說明112-116年規劃:
本院自100學年度起配合本校校務會議決議朝向以學院資源整合發展方案調整本院組織結構及執行,109-111年延續本院組織之規劃,並於109學年第二學期設立「歐洲聯盟研究學分學程」,本該學程為跨國、跨校、跨院之國際學程。目前暫無組織調整修改規劃。
本院成立院級課程委員會,委員依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組成之,負責規劃全院課程結構,設計院級課程,審議課程提案,改善課程與教學品質,並協助全院教師依專長及開課性質組成學群課程委員會。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及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會議兩次課程修改後,於課程架構方面,暫無修改規劃。院課程會議無固定召開時間,惟必要時召開之。
課程設計上,各所將延續深耕計畫第一期之成果,聘請國內外學界業界頂尖師資學者參與課程協同教學或舉辦講座,期能為本院師生們開創更頂尖及更先端學識來源。
本院為符合教育部師資質量標準及配合學校政策推動,同時考量到教學單位特殊性,已於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提出專任教師員額申請。外交學系/日本研究學位學程(碩博)/國際研究英語碩士學位學程/歐盟聯盟研究學分學程 /中東與中亞研究碩士學位學程5學系合計擬申請5位專任教師員額